上证50etf指数基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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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ETF实质上是开放式(指数型)基金。在国外,ETF是随着程序化交易技术的产生而降生的,因为该技术的实现,满足了ETF的完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要求。事实上,在国外,ETF的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其由于完全被动的投资管理而带来的相应的交易费用低廉,以及其享受的税收优惠。
上证50etf期权的开户条件
第一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交易经历;或者在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以下简称“综合评估”)。
第二条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一)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第二节 综合评估基本要求
第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期权投资者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报本所备案。
第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
第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并对提示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第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现场开户,试点期间不得采取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其他开户方式。
第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单和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节 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
第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以下简称“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用于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的核定和期权基础知识的得分评估。
第十一条 投资者本人参加并通过相应等级的知识测试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相应等级的交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参加本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
第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应当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
第十三条 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测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
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组织人员。
第十四条 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
第三章 投资者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期权经纪合同中载明个人投资者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就分级管理事宜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充分说明。
第十六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第十七条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二)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三)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第十八条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买入开仓。
第十九条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保证金卖出开仓。
第二十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二十一条 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
第二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
第二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
第二十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
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第三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资者教育
第三十一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三十二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期权投教专区的,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在股市中如何交易ETF 基金,有何限制和注意事项?
12月3日 17:49 ETF 是英文全称Exchange Traded Fund的缩写,字面翻译为“交易所交易基金 ”(实际上,国内以前大都采用这一名称),但为了突出ETF这一金融 产品的内涵和本质特点,现在一般将ETF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ETF是一种跟踪“标的指数”变化,且在交易所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通过买卖ETF,从而实现对指数的买卖。因此,ETF可以理解为“股票化的指数投资产品”。
从本质上讲,ETF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综合了封闭式基金 和开放式基金的优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证券市场 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ETF的申购赎回必须以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这是ETF有别于其它开放式基金的主要特征之一。
与传统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相比,ETF有很多优点。
首先,ETF克服了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的缺陷。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是全球金融市场的共同特征,也是迄今为止经典金融理论尚无法很好解释的现象,被称为“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迷”。这一现象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当前在沪深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54只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其单位净值,平均折价幅度接近30%以上。由于封闭基金的折价交易,全球封闭式基金的发展总体呈日益萎缩状态,其本来具有的一些优点也被掩盖。ETF基金由于投资者既可在二级市场交易,也可直接向基金管理人以一篮子股票进行申购与赎回,这就为投资者在一、二级市场套利提供了可能。正是这种套利机制的存在,抑制了基金二级市场价格与基金净值的偏离,从而使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净值基本保持一致。
其次,ETF基金相对于开放式基金,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便,交易效率高等特点。目前投资者投资开放式基金一般是通过银行、券商 等代销机构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手续费用一般在1%以上,一般赎回款在赎回后3日才能到帐,购买不同的基金需要去不同的基金公司或者银行等代理机构,交易便利程度还不太高。但投资者如果投资ETF基金,可以像股票、封闭式基金一样,直接通过交易所按照公开报价进行交易,资金次日就能到帐。
最后,ETF一般采取完全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策略,跟踪、拟合某一具有代表性的标的指数,因此管理费非常低,操作透明度非常高,可以让投资者以较低的成本投资于一篮子标的指数中的成份股票,以实现充分分散投资,从而有效地规避股票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
正是有上述一系列优点,近10年来,ETF已经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金融产品:美国 证券交易所(AMEX)于1993年1月29日推出了标准普尔指数存托凭证SPDRs。此后,ETF产品在美国乃至全球迅速发展起来,截至2004年6月30日,全球共有304只ETF,资产规模已达2464亿美元。
目前国内设计中的上证50ETF是跟踪“上证50指数”,并在交易所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采取完全被动的管理方式,以拟合50上证指数 。
上证50ETF的交易制度的设计还为符合一定交易条件的投资者参与套利交易提供了机会。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上证50ETF还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实现了对上证50指数的T+0交易。
一、上证50指数构建了上证50ETF的价值基础
上证50ETF本质上是一种完全被动型的指数基金,其投资收益最终来源其上证50指数成长。从我们的研究来看,上证50指数成份股具备了蓝筹股特征。从行业代表性、规模和流动性来看,也代表了国际主流的市场价值取向。从投资价值的角度来看,上证50指数所具有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上证50ETF提供了非常方便的买卖上证50指数的交易方式。
上证50样本公司的数量虽然不足全部上市公司1365家公司(2004.9.30,所有A股公司)的3.67%,但它们却占有整个上市净资产的31.43%,总资产的47.59%;更创造了整个上市公司45.64%的净利润和45.80%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从平均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看,上证50指数成份股毫无疑问是沪市最优质的上市公司。
上证50中入选公司大都是具有代表性的行业龙头企业,涵盖了包括石化、银行、航运、钢铁、电力、电信、汽车、制药、家电等行业的龙头企业,如中国石化、招商银行、浦发银行、长江电力、上海机场、中海发展、宝钢股份、武钢股份、华能国际、中国联通、上海汽车、华北制药、四川长虹等大型企业。样本股的选择充分考虑了行业代表性、市场规模、交易活跃度和经营业绩等。
对于投资者而言,上证50ETF提供了非常方便的买卖上证50指数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在ETF二级市场自由进出,如同买卖股票一样。投资者再也不会存在赚了指数陪了钱的情况。对于投资者而言,既可以采用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也可以进行波段操作获取价差收益。
二、套利交易——上证50ETF的重要生命力
套利交易是ETF生命力的重要体现之一。上证50ETF的连续申购赎回机制为一定资产规模的投资者参与套利提供了途径。
套利基本原理如附表所示。当ETF溢价交易时,即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其净值交易的时候,ETF的一级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买入与华夏基金当日公布的一揽子股票构成相同的组合,在一级市场申购上证50ETF,然后在交易所卖出相应份额的上证50ETF。这样,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那么投资者在股票市场购入股票的成本应该等于ETF的单位净值,由于ETF在二级市场是溢价交易的,投资者就可以获取其中的差价。
而当ETF折价交易时,即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其净值交易的时候,套利交易者可以通过相反的操作获取套利收益。即ETF的一级市场参与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入上证50ETF,同时在一级市场赎回相同数量的ETF(得到的是代表ETF的组合股票),并在二级市场卖出赎回的股票。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和流动性成本,那么投资者在二级市场卖出所赎回的股票的价值应该等于其基金净值,而由于ETF是折价进行交易的,因此套利者可以从中获利。
当然,由于ETF的申购赎回必须要求达到一定规模以上,比如说上证50ETF就要求达到100万份以上,因此资金规模较小的普通投资者就不能参与ETF的套利交易。但是,对于资金量相对较大的投资者则完全可以参与。
三、T+0——值得注意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上证50ETF在现有的交易制度框架下实现了T+0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当日买入的ETF基金份额,不可以卖出,但可以赎回;当日申购得到的ETF基金份额,可以卖出,但不能赎回;投资者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但可以用于申购ETF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赎回基金份额得到的股票,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ETF基金份额。因此,投资者可以在当日实现对上证50指数的T+0交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证50ETF对我国现有交易制度实现了重大突破。
除了ETF相对于其他基金产品在运作机制上的独特性以外,ETF产品的标的或者说是ETF作为指数基金的特点,才是ETF十年来获得巨大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普通投资者,ETF的最终投资价值应该是其内在标的物的价值。从我国市场来看,随着市场逐步的发展和成熟,指数基金应该会逐渐体现出它的优越性。从本质上来说,上证50ETF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像买卖股票一样买卖上证50指数的机会。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有足够的信心,那么就把上证50ETF当作一只蓝筹股来买吧。
上证50指数基金有哪些
基金有场内基金和场外基金,场内的上证50指数基金有建信上证50ETF、博时上证50ETF等,场外的有易方达上证50指数A、易方达上证50指数C、天弘上证50指数A和C等。
ETF和一般的指数基金的区别
ETF基金与传统指数基金的区别:1、交易地点不同。除华夏中小板ETF可在场内、场外交易外,其它ETF基金只能在场内交易;而传统指数基金一般在场外交易。
2、交易方式不同。ETF的交易方式和股票一样,根据供求关系,以适时撮合价交易,价格在交易日的不同交易时间是不同的;而传统指数基金申购和赎回是按“未知价”原则,以净值为价格进行交易,每天只有一个净值。
3、交易费用不同。ETF基金场内买入或卖出单向交易费率最高不超过0.3%;而传统指数基金申购时需支付1%左右手续费,赎回时需支付0.5%左右手续费。?
4、支付管理费用不同。ETF基金的管理费率大约为0.3%-0.5%;而传统指数基金每年需支付约1.5%管理费。
5、到帐时间不同。ETF基金场内购买后T+1个工作日可卖出,资金T+1个工作日到账;而传统指数基金申购后T+2个工作日才能赎回,资金T+5个工作日到账。6、分红方式不同。ETF基金场内的分红方式只有分红;而传统指数基金的分红方式有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分红方式。
7、办理定投不同。ETF基金不能办理基金定投;而普通指数基金可以办理基金定投。
8、管理方式不同。ETF属于“被动式管理”,ETF管理人不会主动选股,指数的成份股就是ETF持股对象;而传统股票型基金则多属于“主动式管理”,一般持股的90%都是目标指数的样本股,基金经理会通过相对积极操作,达到基金报酬率超越目标指数的目的。
指数基金和ETF有什么区别
etf是指数基金的一种,是可交易的指数基金